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1号),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临2024-020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2024-021号《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公告日,确认公司不存在触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9.8.8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1号)已满十二个月。
(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2009-2021年度利润表,以及2009-2022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1号《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起投资者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约3.77万元。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对损失赔偿金额敞口做出了合理估计,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331.20万元。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8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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