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刘卫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的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土地及房屋)抵押,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27,900万元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 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不超过3.55亿元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项目贷款27,900万元,以自有的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贷款基本情况

  1、项目贷款金额:27,900万元

  2、期限:10年

  3、年利率:以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减75个基点(1个基点=0.01%),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3个月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一次。

  4、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分期还本。

  5、担保方式:以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等为准。

  三、抵押标的基本情况

  1、抵押标的: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土地及房屋)

  2、不动产证号: 川(2025)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36746号

  3、面积:共用宗地面积6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8153.95平方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投资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资金需求申请项目贷款,本次以自有不动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项目贷款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9日

  至2025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25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