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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6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11,609,573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5,103,501股及回购专户拟注销的业绩补偿股份47,725股)为206,458,347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高强先生、徐影女士、Xiaodan Gu(顾晓丹)先生,独立董事王瑞女士、黄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 议案名称:《关于废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01、2.02、2.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露文、邹孟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徐影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调整,徐影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徐影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徐影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徐影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影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举徐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王瑞(主任委员)、黄勇、徐影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徐影女士简历

  徐影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3年至2020年任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副主任,2020年至2021年任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析经理,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药物分析研究中心高级总监。

  截至当前,徐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93股;徐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影女士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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