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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4日以书面告知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向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总担保限额调整为人民币20亿元(含),同意公司向湘江集团就上述担保额度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的新增担保部分年担保费率为0.5%,已担保部分年担保费费率仍为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1)。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4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0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向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总担保限额调整为人民币20亿元(含),同意公司向湘江集团就上述担保额度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的新增担保部分年担保费率为0.5%,已担保部分年担保费费率仍为1%。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李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8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7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8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以上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日常生产经营开展和总体资金计划需求,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合作,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已就相关授信融资向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公司已就上述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本次拟向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总担保限额调整为人民币20亿元(含),公司拟向湘江集团就上述担保额度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指担保协议的签署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的新增担保部分年担保费率为0.5%,已担保部分年担保费费率仍为1%。新增担保计费方式按照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0.5%),担保费按季支付,支付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湘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接受湘江集团提供担保,支付担保费用及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支出的所有款项及费用。

  2、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二)反担保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间为甲方的保证期间及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3年内。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担保余额及实际担保天数计算,即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0.5%=担保费。实际担保天数自被担保债务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担保费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当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含)前支付担保费。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反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新增担保额度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注:以上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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