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8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胜华新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0,804,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99,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99,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2025年7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四、 备查文件
1、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2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根据股东会授权,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99,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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