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基本信息
集合计划名称: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计划简称:海通红利优选
集合计划份额代码:海通红利优选A:850688
海通红利优选B:850006
海通红利优选C:850699
集合计划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27日
集合计划管理人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 集合计划的存续”中的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至2025年7月26日止。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为降低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7月8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按照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本集合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3)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htsamc.com)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95521咨询。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海通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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