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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湖南依微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微迪”)系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依微迪42.3380%的股权,并通过公司控制的上海惠泰中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泰中赛基金”)合计控制依微迪68.9512%的股权。

  依微迪股东周义超拟将其合计持有的10.0000%依微迪股权以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惠启迪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惠启迪”)、惠泰医疗、上海惠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惠深”);蒋真拟将其持有的4.5464%依微迪股权以人民币591.035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慕竹;姜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4.5464%依微迪股权以人民币591.03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惠深、上海惠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惠圳”);候丽娟拟将其持有的1.1089%依微迪股权以人民币144.154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惠圳(以下合称“本次转让”)。公司和惠泰中赛基金拟放弃本次转让中的部分优先购买权。

  同时,为支持依微迪业务发展,惠泰医疗、上海惠深及上海惠圳拟对依微迪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5,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114.87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3,885.1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转让合称为“本次交易”)。

  因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和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中上海惠深、上海惠圳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75.1902万元受让依微迪股东周义超转让的3.6553%依微迪股权,以人民币3,630.3270万元向依微迪增资,同时公司和惠泰中赛基金放弃本次转让中周义超、蒋真、姜兰、候丽娟向其他受让方转让依微迪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一)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数据按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上述数据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依微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惠泰中赛基金享有对本次转让中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及惠泰中赛基金决定放弃本次转让中周义超、蒋真、姜兰、候丽娟向其他受让方转让依微迪股权时的部分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中上海惠深、上海惠圳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放弃本次转让中的部分优先购买权构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本次转让同时,惠泰医疗、上海惠深及上海惠圳拟向依微迪进行增资。各方基于依微迪的业务进程及发展规划,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依微迪整体投前估值为人民币13,000.0000万元,惠泰医疗、上海惠深及上海惠圳分别以人民币3,630.3270万元、684.8365万元及684.8365万元向依微迪进行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5,00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114.87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3,885.1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中上海惠深、上海惠圳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与上海惠深、上海惠圳共同对依微迪进行增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依微迪股权比例由42.3380%变更为53.3859%,公司及惠泰中赛基金合计控制的依微迪股权由68.9512%提升至72.6065%,依微迪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超过1%,因此,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惠深系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副董事长成正辉、董事戴振华、副总经理王卫、刘芳远系其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戴振华、副总经理王卫、刘芳远、王金鹤系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上海惠圳系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副董事长成正辉、董事戴振华、副总经理徐轶青、韩永贵、王卫、刘芳远、王金鹤系其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戴振华、副总经理王卫、刘芳远、王金鹤系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及共同增资方中上海惠深、上海惠圳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惠泰中赛基金放弃本次转让的部分优先购买权、公司本次与上海惠深、上海惠圳共同对依微迪进行增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情况说明

  1、 上海惠深

  名称:上海惠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73.37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合伙期限至:2036年5月20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上海惠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上海惠圳

  名称:上海惠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岭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6,997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合伙期限至:2038年11月14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1幢11层O区114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上海惠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惠深、上海惠圳为公司员工参与投资设立的投资平台。除上述情形和关联关系外,上海惠深、上海惠圳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的名称:湖南依微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交易类别:1)放弃关联方受让股权的部分优先购买权;

  2)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实际股东权益以出资额为准。

  3、依微迪其他股东均已放弃对本次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放弃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对本次增资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依微迪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依微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6、经查询,依微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依微迪实际经营情况,由多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依微迪整体投前估值为人民币13,000万元,并以此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本次交易经过了严格的内部评审,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依微迪作为惠泰医疗控股子公司,为强化核心竞争力、加速研发创新、产能扩张及市场拓展,拟通过股东结构优化实现资源整合。本次交易中,惠泰医疗及其员工投资平台上海惠深、上海惠圳,与依微迪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惠启迪共同参与,形成多元股东结构。

  作为依微迪的控股股东,惠泰医疗将凭借其行业领先的技术储备、市场资源及管理经验,进一步赋能依微迪在研发创新、产能扩张及市场拓展等关键领域的突破。上海惠深、上海惠圳的参与体现母公司核心员工对依微迪的发展信心,促进集团资源与子公司需求的协同联动;依微迪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惠启迪的加入,则通过股权纽带绑定核心团队与企业利益,激发内生创新动力。通过本次调整,依微迪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助力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及对依微迪增资的原因

  本次公司放弃对依微迪部分优先购买权并参与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及业务协同的系统性安排。在聚焦新一代电生理设备及耗材研发、冠脉产品升级、外周血管介入产品拓展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的战略框架下,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持续强化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重点发展高协同性、高增长潜力的业务板块,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依微迪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专注于非血管介入业务。鉴于该领域产品研发周期较长、技术迭代较快且市场推广存在阶段性不确定性,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通过市场化方式适度调整股权结构:在放弃部分比例优先权利的同时,通过受让其他股东股权及参与新增注册资本认购的方式,实现对依微迪持股比例的进一步提升,以持续控股地位保障核心利益。本次交易旨在优化依微迪股权结构、提升竞争力,促进与公司在技术、市场、资源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实现整体价值提升。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依微迪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不变。本次交易通过优化依微迪股权结构及治理体系,有助于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战略规划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91,357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一)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十二)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358,663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A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B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三)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十四)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06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合计168,938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十六)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副总经理韩永贵先生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暂缓办理。同时,公司其他两位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也暂缓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前述3名激励对象延期办理归属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299股。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以及个人原因,3名激励对象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应予以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37.6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7.68-1.75)/(1+0.45)=93.7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B类限制性股票(包括前述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及个人原因,3名激励对象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B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23.5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3.56-1.75)/(1+0.45)=84.0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A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336,400股调整为336,400×(1+0.45)=487,780股,预留部分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82,106股调整为82,106×(1+0.45)=119,053股(取整);B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9,299股(即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及个人原因,3名激励对象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B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为19,299×(1+0.45)=27,983股(取整),预留部分授予股票已全部归属完毕。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及归属数量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168,938股股份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97,081,956股增加至97,250,894股,注册资本由97,081,956元增加至97,250,89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成,转增股本43,762,90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7,250,894股增加至141,013,796股,注册资本由97,250,894元增加至141,013,79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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