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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5年2月1日延长至2025年8月1日止;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52.0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8%,最高成交价为45.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0,082,781.9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25.02元/股,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监事按照预披露减持计划,其持股情况发生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关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经公司核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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