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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8名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按照《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非独立董事:周少雄先生(董事长)、周少明先生(副董事长)、周永伟先生、周力源先生;

  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焦培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吴兴群先生。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下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叶少琴(召集人)、孙传旺、周永伟

  提名委员会:吴文华(召集人)、孙传旺、周少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文华(召集人)、叶少琴、吴兴群

  战略委员会:周少雄(召集人)、周少明、周永伟、周力源、焦培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周少雄先生

  副总经理:周力源先生、吴兴群先生、陈平女士

  财务总监:范启云先生

  董事会秘书:袁伟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刘金英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伟艳女士和刘金英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号:0595-85337766;

  邮箱:zqb@septwolve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

  三、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晓海先生因任期届满,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姚健康先生、罗龙祥先生、范阳秋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姚健康先生持有公司17,110股股票。

  前述人员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周少雄,男,汉族,现年6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永久名誉会长,泉州商会副会长、亚洲时尚联合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泉州市工商主席、会长,泉州市政协常委等职。曾任福建七匹狼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直接持有本公司23,390,528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周少明、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周力源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少明,男,汉族,现年57岁,大学本科学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曾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第七届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理事会会长。直接持有本公司13,190,2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1.09%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周少雄、周永伟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伟,曾用名:周连期,男,汉族,现年63岁,厦门大学EMBA,经济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任中国银行晋江支行金井办事处副主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直接持有本公司16,045,600股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37.82%的股权,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周少雄、周少明为兄弟关系,且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周力源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力源,男,汉族,现年29岁,曾就读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目前在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Karl Lagerfeld品牌负责人,负责Karl Lagerfeld品牌整体战略的制定及执行。周氏家族成员,与董事周少雄为父子关系,与董事周永伟、周少明为叔侄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兴群,男,汉族,现年6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福建省第八次党代表、福建省C类人才、福建省首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晋江市政协常委、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商标协会副会长、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常务理事等职。目前持有本公司180,000股股票,同时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尚未至行权期的200,000份股票期权。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少琴,女,汉族,现年59岁,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审计等工作;曾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溪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文华,女,汉族,现年57岁,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管理协会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百森商学院访问学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传旺,男,汉族,现年42岁,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厦门信息产业与信息化研究院研究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培,男,汉族,现年49岁,华侨大学服装设计专业毕业,中国服装协会专职副会长。曾任中国服装协会秘书长。截至本公告日,焦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平,女,汉族,现年44岁,2003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历任厦门东方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经营内控部高级经理,华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兼任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第六届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尚未至行权期的200,000份股票期权。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启云,男,汉族,现年44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公司现任财务总监,范启云先生拥有20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司会计主管、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司财务负责人、厦门海晟用友软件有限公司系统实施顾问、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高级经理、经营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尚未至行权期的200,000份股票期权。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伟艳,女,汉族,现年41岁,法学学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资深证券专员、IR主管、证券事务代表。除担任本公司上述职务外,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英,女,汉族,现年33岁,金融学学士,资产评估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晋江市青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5-05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为保证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后现场送达全体董事。公司于同日下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周少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周少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周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周力源先生、焦培先生组建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周少雄先生担任新一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叶少琴女士、周永伟先生、孙传旺先生组建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叶少琴女士担任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文华女士、周少雄先生、孙传旺先生组建新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吴文华女士担任新一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吴文华女士、吴兴群先生、叶少琴女士组建新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吴文华女士担任新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续聘周少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周力源先生、吴兴群先生、陈平女士为公司新一任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续聘范启云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袁伟艳女士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袁伟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传真号:0595-85337766;

  邮箱:zqb@septwolve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刘金英女士为公司新一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金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传真号:0595-85337766;

  邮箱:zqb@septwolve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至议案11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25-05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1日发出通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下午14:00在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4,357,1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588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763,0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2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94,10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79%。

  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周力源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周少雄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12,698,191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5,145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2)周少明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4,189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1,143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3)周永伟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85,0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0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4)周力源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774,1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11,1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以上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焦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叶少琴女士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83,091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0,045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2)吴文华女士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2,184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9,138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3)孙传旺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1,987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8,941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4)焦培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771,9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08,9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以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同意313,313,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79%;反对1,0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89%;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550,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588%;反对1,0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851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3%。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以同意312,463,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6%;反对1,87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1%;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70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996%;反对1,87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3605%;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9%。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312,462,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2%;反对1,878,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5%;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495%;反对1,878,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106%;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9%。】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智真、刘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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