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4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ST广网          编号:临2025-01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函件全文如下: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3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经营业绩及业务模式。年报显示,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归母净利润-10.59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报告期内工程施工、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合计2.14亿元,下滑幅度超过60%。此外,年度报告显示部分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维护或提供线路租赁等,获得数据传输、运维服务等运营服务类业务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2024年商品销售业务的经营模式,所涉商品类型、后续用途、定价机制、应收预付情况、盈利水平、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包括名称、合作年限、交易内容、金额、信用期及回款情况等,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存在关联关系;(2)2023年-2024年公司工程施工的具体模式,主要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交易对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建设周期、完工进度、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政策、回款情况、盈利状况以及相关运营服务收入等,结合项目合同结算条款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以及2024年商品销售、工程施工等业务大幅下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5.8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4.03%,其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40%,较去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期末长期应收款合计6.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2.19亿元、3,193万元。请公司:(1)按照各主要业务,分别列示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交易对方的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情况、应收款项余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依据,说明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以及应收款项回收放缓的具体原因;(2)结合客户信用风险分组及各项参数的选取情况,说明公司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3年、2024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0.21亿元、3.28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1.47亿元,远低于短期借款8.67亿元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4.65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3-2024年主要投资项目名称、形成的资产类别、资产明细、合同金额、主要交易对手方等,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2)结合公司在手货币资金、经营性净现金流、投资项目运行情况及回收风险等,分析说明进行对外大额投资的原因,以及对财务稳定性产生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

  4、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413.35万元,其中预付土地购置款和预付房屋购置款分别是2,362.95万元、538.88万元,已连续多年挂账,抵账房屋5,328.3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16.83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预付土地购置款、房屋购置款的交易内容、交易对手方、账龄情况,并说明连续多年挂账的原因;(2)补充披露抵账房屋原债权形成时间、合同类型、资产属性、抵债时点及减值计提依据,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年报显示,公司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20亿元,主要构成为库存商品0.35亿元、原材料0.64亿元。本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686万元。请公司:(1)分产品类别列示库存商品、原材料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数量、金额、库龄等;(2)结合市场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函件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函件要求组织回复工作,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反馈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