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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9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该股份来源为毕方投资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毕方投资因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毕方投资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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