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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新爱女士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39,46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朱新爱女士于2025年5月7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6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9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合计减持不超过9,865,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朱新爱女士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9,596,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女士减持前持有公司股票513,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刘静女士于2025年5月7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8,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刘静女士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84,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新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4,2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59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合计减持9,865,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刘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占其减持前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4.9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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