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等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木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及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经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木晓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木信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林道益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颜文俊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刘裕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程仲鸣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定于2025年7月25日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木晓东先生,男,1968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乐清市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默飓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乐清万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木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73,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并通过万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控集团”)及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24.00%的权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的董事长。木晓东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木信德先生,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助理、采购供应中心负责人,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总经理特别助理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辛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及万控孚德物联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万榕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浙江万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四川卡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中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万控集团有限公司、乐清万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温州麦冬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青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温州时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温州云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温州聚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木信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0,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并通过万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7.62%的权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的董事。木信德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林道益先生,男,1973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默飓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道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7,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并通过万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88%的权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道益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颜文俊先生,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职温州大学助教;1994年7月至1996年7月,浙江大学博士后;1996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职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副所长、系副教授;2004年1月至2024年8月,任职浙江大学电气学院及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教授、所长、常务院长、院长,期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于英国Cranfield大学作为访问学者;现任浙江大学教授。
刘裕龙先生,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3年3月至2013年10月,曾先后担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物产中大有限公司长乐林场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黄山仁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247.SZ)独立董事。
程仲鸣先生,男,197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2012年6月,先后担任湖北科技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经管学院副院长等职;2012年8月至今,任职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商学院)教授、院长;兼任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38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5日
至2025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577-57189098
(三)E-mail:wkdb@wecome.com.cn
(四)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3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的规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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