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缘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9,833,336股增加至143,800,003股,于缘宝先生持股数量由11,459,000股增加至13,750,800股,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股东于缘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8日,于缘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于缘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3,750,800股变动至12,9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56%减少至9.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注:“变动前比例”以上述股东权益变动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缘宝先生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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