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新路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7,260,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的取得情况
2020年5月2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5号),北新路桥向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发行156,451,617股股份、1,08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2020年7月20日,公司156,451,617股股份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8元/股,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公司存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情况,因此,预定的解锁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
2020年8月3日,公司1,080,000张可转换债券完成登记,可转债券简称为“北新定转”,代码为“124015”,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38元/股,因公司2021年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263,874股,根据调整公式计算,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5.38元/股调整为5.19元/股。2022年6月24日,“北新定转”已全部转为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20,809,248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公司存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情况,因此,预定的解锁日期应为2024年2月3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合计为177,260,865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20年8月3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股本增加156,451,617股,由898,206,436股增加至1,054,658,053股。
2.2021年5月27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股本增加154,263,874股,由1,054,658,053股增加至1,208,921,927股。
3.2022年6月24日,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北新定转”(债券代码:124015)转股20,809,248股、“北新定02”(债券代码:124021)转股38,560,407股,总股本合计增加59,369,655股,由1,208,921,927股增加至1,268,291,58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68,291,582股。
三、本次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77,260,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人数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时间:2008年1月18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兵团建工集团保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下属企业(以下统称“下属企业”)将不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兵团建工集团保证将促使兵团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时间:2008年7月21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今后将继续严格履行与北新路桥签署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度按月向北新路桥支付工程款;不会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发行人的资金。”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
承诺时间:2010年8月16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只进行BOT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业务,BOT项目涉及公路施工建设的,建工集团需将其中的公路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发行人或其他第三方实施;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参与公路施工业务相关的BT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四)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承诺时间:2016年6月17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北新路桥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北新路桥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五)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
承诺时间:2016年6月17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报告期内,北新路桥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因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调查的情况。若北新路桥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调查的情况,并因此给北新路桥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兵团建工集团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
(七)关于所持公司可转换债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期的承诺承诺
承诺时间:2019年8月14日
承诺事由: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北新路桥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八)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8日
承诺事由: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8日
承诺事由: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理)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时间:2020年6月28日
承诺事由: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关于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承诺时间:2023年8月2日
承诺事由: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内容:“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涉及锁定期的承诺均已届满,兵团建工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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