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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凌霄路15号院1号楼一层东侧1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4人,代表股份519,85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7,706,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80人,代表股份42,150,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3人,代表股份49,094,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943,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0人,代表股份42,150,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518,98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1%;反对76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111,4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221,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8%;反对76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2%;弃权111,4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18,97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6%;反对763,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弃权116,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21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57%;反对763,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61%;弃权116,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518,933,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4%;反对78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弃权139,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171,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94%;反对78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2%;弃权139,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4%。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518,92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1%;反对776,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弃权159,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51%;反对776,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0%;弃权159,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9%。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18,85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2%;反对79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弃权205,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09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88%;反对79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5%;弃权205,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6%。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18,90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77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5%;弃权173,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14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9%;反对77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6%;弃权173,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5%。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518,921,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0%;反对765,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弃权170,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15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35%;反对765,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8%;弃权170,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李宸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5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各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7月1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南路80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郑雅慧

  联系电话:0531-85106229

  电子邮箱:000977@ieisystem.com

  邮政编码:250101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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