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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电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电新能”,扩位简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票代码为“6009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171,42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6.15%。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61.1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0,393.4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519.660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8.12%,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1,055.8252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72,463.835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9,461.7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8.4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约为0.5637357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7月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5年7月2日(T-3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中金公司已在2025年7月11日(T+4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2,186,386,147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6,952,707,947.46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8,230,853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6,174,112.54元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035,196,607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3,291,925,210.26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24,638,35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00%,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9.17%(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8,230,853股,包销金额为26,174,112.54元,包销股份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0.25%,包销股份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0.14%。

  2025年7月11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0,936.9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702.7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254.72万元;承销费用为11,046.1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2,745.5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上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7,569.5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577.1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工时、服务期间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635.85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等因素,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604.72万元;

  5、发行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825.9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84.7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9620561

  2、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839542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72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051603

  5、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131

  6、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5332856、010-66495616

  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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