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就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发起,A类份额代码:021650;C类份额代码:021651,以下简称本基金)从事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于2025年7月9日卖出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国泰海通”(证券代码:601211.SH)共计131,700股,卖出金额为2,554,435元。本次交易符合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通过二级市场卖出且交易价格公允。
本基金买入上述证券时该证券发行人非本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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