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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D19版)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3,440万元,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权益分派实施,形成新股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91,681,000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5月18日为授予日,以6.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9名激励对象授予2,515,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总股本由134,400,000股变更为136,915,000股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54,766,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1,681,000股。

  故公司注册资本由134,400,000元变更为191,681,000元。

  二、公司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章程有关条款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且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工代表监事职责由职工代表董事行使。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3、公司章程中部分以阿拉伯数字、数学符号形式表述的数据修订为以中文表述,如“30%”调整为“百分之三十”等;

  4、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下转D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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