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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4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376,552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4.4835%,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43,989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5021%。

  注:“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计算基数为1,687,270,011股,即2025年7月9日总股本1,689,670,011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2,400,000股,下同。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邱醒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醒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376,552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4.48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首发股及其转增股、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43,989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502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邱醒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在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邱醒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邱醒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邱醒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邱醒亚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邱醒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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