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15元/股
2、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14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一、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 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逸转债”),转股价格11.50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2年7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6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1元/股向下修正为9.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11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9.20元/股调整为9.15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5年6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恒逸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价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上述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回购注销股份成交均价,k为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P1=(P0+A×k)/(1+k)=(9.15元/股+9.79元/股*(-1.74%))/(1-1.74%)=9.14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15元/股,A为回购注销股份成交均价9.79元/股,k为注销股份数量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1.74%。
“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9.14元/股,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8.94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9.00元/股调整为8.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生效,相关事项详见2025年6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为63,703,75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66,321,624股变更为3,602,617,87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
根据《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因此公司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1为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A为回购注销股份成交均价,k为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P1=(P0+A×k)/(1+k)=(8.95元/股+9.79元/股*(-1.74%))/(1-1.74%)=8.94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A为回购注销股份成交均价9.79元/股,k为本次注销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74%。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1日开始生效。
三、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数量为63,703,75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02,617,872股。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42.41%被动增加至43.16%(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6.99%被动增加至7.12%,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由49.40%被动增加至50.28%。(注:本公告在计算持股比例时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若按照剔除计算,则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持股比例,注销前后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均为54.88%。)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现将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注: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7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数量为63,703,75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602,617,872股。
一、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二期)股份数63,703,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8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623,597,540.23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 本次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数量为63,703,752股,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股份注销时间未超过三年期限,注销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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