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11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运营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7月11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宏先生通过视频通讯方式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张新宏先生、唐英杰先生因出差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明先生、王汉林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李配超先生、施国平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44人,代表股份1,382,41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1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306,175,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1人,代表股份76,237,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1%。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41人,代表股份76,237,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1%。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3,192,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63%;反对28,932,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9%;弃权2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1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724%;反对28,932,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00%;弃权28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88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40%;反对29,004,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1%;弃权5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0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673%;反对29,004,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4%;弃权5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75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5%;反对29,004,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81%;弃权6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7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59%;反对29,004,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4%;弃权6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80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85%;反对29,07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1%;弃权5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3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83%;反对29,07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57%;弃权5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0%。
2.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683,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95%;反对29,07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3%;弃权6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0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045%;反对29,076,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93%;弃权6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1%。
2.0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784,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8%;反对29,098,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9%;弃权5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9,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373%;反对29,098,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679%;弃权5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8%。
2.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83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3%;反对3,05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0%;弃权52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6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99%;反对3,05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8%;弃权52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3%。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新宏先生、朱明先生、翟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张新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47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0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57%。
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选举朱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466,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9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34%。
表决结果为当选。
3.03选举翟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552,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7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朱雪珍女士、殷新先生、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480,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05,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716%。
表决结果为当选。
4.02选举殷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2,46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91,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41%。
表决结果为当选。
4.03选举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3,735,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0,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180%。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居兆律师、王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新宏、张思颖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明因出差委托董事翟恒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新宏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决议选举张新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朱雪珍、杨俊、张新宏担任,其中,朱雪珍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杨俊、殷新、朱明担任,其中,杨俊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殷新、杨俊、张思颖担任,其中,殷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张新宏、朱明、翟恒、张思颖、殷新担任,其中,张新宏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风控合规委员会委员由张新宏、翟恒、殷新担任,其中,张新宏任风控合规委员会主任。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决议聘任翟恒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决议聘任王振龙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议聘任朱雯雯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雯雯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朱雯雯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传真:0512-68660622
电子邮箱:tzglb@goldmanti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六)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决议聘任钱萍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七)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议聘任王扬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扬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传真:0512-68660622
电子邮箱:tzglb@goldmanti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简历
张新宏:男,中国国籍,197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9年7月毕业于扬州市职业大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曾任本公司施工分公司决算经理、核算中心副总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施工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新宏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翟恒: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曾任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总裁办董事长秘书,第七营销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翟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振龙: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核算部高级副经理、苏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监、金棠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振龙先生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雯雯:女,中国国籍,1983年7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88)、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2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24)。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雯雯女士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雯雯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钱萍:女,中国国籍,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曾任江苏天地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苏州金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钱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0.48万股,并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扬:女,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毕业于江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扬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扬女士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6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新宏先生(董事长)、朱明先生、翟恒先生
独立董事:朱雪珍女士、殷新先生、杨俊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张思颖女士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朱雪珍女士、杨俊先生、张新宏先生担任,其中,朱雪珍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杨俊先生、殷新先生、朱明先生担任,其中,杨俊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殷新先生、杨俊先生、张思颖女士担任,其中,殷新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张新宏先生、朱明先生、翟恒先生、张思颖女士、殷新先生担任,其中,张新宏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风控合规委员会委员由张新宏先生、翟恒先生、殷新先生担任,其中,张新宏先生任风控合规委员会主任。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朱雪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总经理:翟恒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振龙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女士
内审负责人:钱萍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王扬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朱雯雯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王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传真:0512-68660622
电子邮箱:tzglb@goldmantis.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尚路99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并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张思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附:简历
张思颖:女,中国国籍,1989年12月出生,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苏州慧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思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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