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6月,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因大船装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为其提供担保8,000万元,大船装备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20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提供新增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2.20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17亿元。上述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临2025-011)。
本次新增担保均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为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大船装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非融资性事项提供的担保,已按法定程序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4.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6.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8.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9%。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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