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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6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拟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拟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超募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将尽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4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932.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6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28,399.08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6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587.15万元,公司将进行部分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25 年6月6日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20,587.15万元,其中超出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部分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完成,不涉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19,030.39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6月6日,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89.10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20,932.40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9,543.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389.10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543.3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89.10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金额共计20,932.40万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T1栋23楼0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8日
至2025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5 年 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企业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 须在登记时间 2025 年7月25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 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T1栋25楼05会议室
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09:30-12: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厉扬
联系邮箱:legal@insta360.com
联系电话:0755-23312934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1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文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张丽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已对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有关授信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关担保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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