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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C49版)

  (上接C49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因新增/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化等无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仅涉及文字表述如“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及对应删除“监事”内容等与法律法规原文保持一致的,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格式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修订范围较广,未在上表逐一列示。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原尚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仓储配送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公司与参股公司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签订《仓储配送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本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签订《仓储配送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本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具体总交易金额,参股公司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未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过预计,因此,无需对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暂无法准确预计金额,参股公司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本次公司暂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东众路25号A2栋三楼(自编号301号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EFWEJ0XY

  法定代表人:刘新春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进出口;调味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股东情况: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农智运资产总额为512万元,负债总额为322万元,净资产为190万元,营业收入为4.7万元。

  尚农智运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尚农智运为公司持股40%的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尚农智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管理。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尚农智运为2025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前期公司与尚农智运未签订过运输相关的业务合同,未发生过运输类关联交易。公司与尚农智运于2025年4月签订了《仓储服务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A1栋1楼部分仓库及A2栋三楼的办公室(自编号301号房)出租给尚农智运使用,计租面积1,000平方米,租赁费含税单价为32.70元/平方米/月(该价格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前述费用另行计费),租金每三年递增5%,合同有效期10年,自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目前,该合同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尚农智运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的销售,具有仓储运输配送的实际业务需求,与本公司合作时未发生违约情形,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本次,公司与尚农智运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合作基础和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尚农智运拟签署的《仓储配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定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仓储配送合同》主要确定了双方的业务范围、权利义务、损害赔偿责任、费用结算等主要条款。关于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发货地、交货地、收货人、运输期限、价格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价格合同为准。尚农智运是否委托公司提供仓储运输服务需要依据当次业务发生时市场各方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根据业务发生当时的市场报价确定价格的定价方式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费用的支付采用月结方式。乙方在每月的5个工作日内把上月费用结算清单明细提交给甲方,甲方核对其内容后,在5个工作日内把确认结果回复给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确认回复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30日以内把此金额汇入到乙方指定交易的银行账户。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在甲乙双方签章且乙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尚农智运的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与提高。公司与参股公司尚农智运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互补,交易的价格以业务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符合公路运输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协议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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