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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郑隆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陆俊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俊英女士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陆俊英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杭州柯林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杭州新方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传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陆俊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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