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1月23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前仍在筹备当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以上内容详见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号)
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章程》相关修订批准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8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敏先生、王震宇先生、FENGLEI LIU(刘风雷)先生、李夏云女士、蒋亦标先生、叶静女士、陈庆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宗彦先生、甘为民先生、张宏旺先生、方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宗彦先生、甘为民先生、张宏旺先生、方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宗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3、 上述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李宗彦先生自2021年8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自2022年1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甘为民先生如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分别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8月 22日、2028年1月23日。公司将会在上述独立董事连任满六年时,聘任新的独立董事接任独董职务。
5、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敏:男,中国国籍,1961年12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物理系光学专业,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EMBA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浙江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2年-2006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水晶光電(ジャパン)株式会社董事长、株式会社光驰董事、水晶光电科技(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压电晶体材料分会副理事长、浙江省光学协会理事、浙江上市协会理事、浙江省劳模协会副理事长、台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台州商人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校友总会上市公司企业家校友分会理事、椒江区工商联(总商会)九届副主席(副会长)、浙江省工商联执委等职务。林敏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3,391,605股,持股比例为1.6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震宇:男,中国国籍,1972年7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精密仪器专业,学士学位,工程师职称。1992年至1996年任青岛半导体研究所工程师;1996年至1999年任青岛三美电机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1999年至2012年任海尔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2018年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97,9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震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ENGLEI LIU(刘风雷):男,原籍上海,现加拿大国籍,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2年在加拿大北电网络先后担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2002年至2005年任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2005年至2012年任摩托罗拉和诺基亚公司研发高级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沃尔玛中国总部高级技术总监;2017年4月起担任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风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99,8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风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夏云:女,中国国籍,1971年7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质量工程师职称。2004年至2005年任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运营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晶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夏云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7,956,000股,持股比例为0.5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夏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亦标: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干训中心教师、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科长、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金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部总经理、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公司董事、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董事、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蒋亦标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804股,持股比例为0.00%,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除此之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亦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叶静:女,中国国籍,1985年4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英国赫特福特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本公司董事。叶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7.5%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静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陈庆中:男,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路桥区蓬街镇人民政府副书记、镇长,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路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路桥区螺洋街道、路桥区路北街道、路桥区金清镇党工委书记、党委书记,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路桥区区委常委,现任浙江股权服务集团副总经理、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兼任公司董事。陈庆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庆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宗彦:男,中国国籍,1979年9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教授职称,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FCCA)。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会计人才库,受聘为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浙江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历任南京审计学院讲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现兼任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师、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宗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甘为民:男,中国国籍,1966年6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历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兼知识产权业务线负责人、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商业秘密行业专家、之江实验室律师、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首席法律顾问,并担任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光电分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教师、信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甘为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宏旺:男,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MBA,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历任赫伯罗特船务有限公司、斯派莎克工程有限公司、沃尔沃遍达中国、菲亚特克莱斯勒中国代表处、蔚然(江苏)投资有限公司CFO,深圳宝能新能源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江苏库仑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贝思远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张宏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宏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方刚:男,中国国籍,1970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信息系统博士,教授。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杭州大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任杭州泛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星际(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呼叫中心事业部营销总监;后至浙江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瑞士洛桑大学攻读信息系统博士学位;2009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管理学院教授,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兼任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睿华创新管理研究院(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公司独立董事。方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4、5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5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5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开始,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结束。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3、会议联系人:韩莉、陶曳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8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履职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作为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 投保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 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三、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14:30在公司杭州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相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同时,根据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状况及长远的业务规划,为了更好地契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登记为准。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7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年7月)》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13:30在公司杭州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提名林敏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王震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FENGLEI LIU(刘风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名李夏云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提名蒋亦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提名叶静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提名陈庆中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号)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提名李宗彦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甘为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张宏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名方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宗彦先生、甘为民先生、张宏旺先生、方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宗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号)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履职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同时,根据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状况及长远的业务规划,为了更好地契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宜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登记为准。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7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年7月)》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项至第8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修订后的各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8月18日(周一)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同时,根据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状况及长远的业务规划,为了更好地契合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原经营范围:
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下转C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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