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广发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对广发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120,场内简称:科创债基,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债ETF广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一)折算方式
根据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二)折算结果
2025年7月10日,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2,968,060,934.00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1元;本基金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29,680,599.00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55元。
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上述折算方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小数点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折算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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