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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高测股份”)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以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仅限于多晶硅期货。

  ● 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以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仅限于多晶硅期货,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期货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五)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原材料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相关原材料等 价格周期波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操作与技术风险:可能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以及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的操作风险。

  6、政策及法律法规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 易的风险。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 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 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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