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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下转C66版)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R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

  1、由于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公司本报告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对净利润的负向影响相应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5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1,224,158.54元,盈余公积为140,439,908.33元,资本公积为1,120,319,017.38元。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由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二、弥补亏损的原因及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拟依据《公司法》和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93,778,422.19元、任意盈余公积46,661,486.14元和资本公积520,784,250.21元,三项合计661,224,158.5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推动公司尽快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

  母公司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599,534,767.17元,未分配利润由负值变为0元。

  四、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作出修订,并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条目众多,为突出修订重点,公司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列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比如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深交所”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证券交易所”,“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或”相应修订为“或者”等),以及因部分章节、条款的新增和删除而发生序号调整、援引条款序号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将不再逐一比对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新章程具体内容以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为准,提请股东自行详细查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自动解任。

  二、修订公司制度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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