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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电新能”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s://www.jjckb.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华电新能

  (二)扩位简称:华电新能源集团

  (三)股票代码:600930

  (四)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171,42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五)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71,42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2,505,175,25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1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6.0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未来股价仍可能下跌的风险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截至2025年7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8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7月2日(T-3日)。

  注1:2024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7月2日)总股本;

  注2:大唐新能源为港股上市公司,港股市场与A股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故未列示;

  注3: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3.1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15.28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15.5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军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B座9层

  联系电话:010-83567369

  联系人:证券管理部

  (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8962056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七层

  联系电话:010-5683954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21-2026207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五)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605160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六)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联系电话:021-2318713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七)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秀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1号楼金唐西联D座11层

  联系电话:0755-25332856、010-6649561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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