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原指派王海桑先生和张翊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鉴于本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转股,兴业证券在持续督导期满后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张翊先生工作变动,兴业证券现委派徐蕊女士接替张翊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兴业证券负责本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海桑先生和徐蕊女士。

  特此公告。

  附徐蕊女士个人简历:

  徐蕊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职于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曾参与多家公司IPO、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