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舜天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5年7月16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江苏舜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证券简称:由“ST舜天”变更为“江苏舜天”;
(三)证券代码仍为“600287”;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7月16日。
第二节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1号),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临2024-020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2024-021号《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申请日,确认公司不存在触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9.8.8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1.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1号)已满十二个月。
2.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11号《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3. 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对损失赔偿金额敞口做出了合理估计,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331.20万元。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8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16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14日同意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7月15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7月16日起复牌交易,公司股票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ST舜天”变更为“江苏舜天”,证券代码仍为“600287”。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第四节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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