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四十次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缺额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3,300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3,3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2亿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945万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域,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4,945万元向一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155万元向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70%上升至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30%下降至5%。鉴于金元荣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一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回避表决后,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至第(八)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公司三楼会议室)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芳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3,300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向一级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3,3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2亿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945万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域,公司监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4,945万元向一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155万元向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70%上升至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30%下降至5%。鉴于金元荣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一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0日
至202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四十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工作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8:30-12:0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盛 陈建英
电 话:0951-5100532
传 真:0951-5100533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750004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瑾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如下意见:
1、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了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一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域,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4,945万元人民币向一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155万元人民币向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70%上升至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30%下降至5%。鉴于金元荣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次,金额为280万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域,公司以自有资金4,945万元人民币向一级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155万元人民币向上海嘉益荣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70%上升至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30%下降至5%。鉴于金元荣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5年7月14日,公司三届四十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945万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金元荣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了公司与金元荣泰的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次,金额为280万元。
(四)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金元荣泰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5.3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元荣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金元荣泰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嘉益荣源基本情况
(二)上海嘉益荣源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经增资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增资出资形式为现金出资,增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金元荣泰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相关增资协议尚未签署。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945万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回避表决后,与会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域,经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金元荣泰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嘉益荣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九、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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