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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刘祥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大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叔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玲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玲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玲红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嘉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嘉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嘉婧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吴玲红女士简历

  吴玲红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杭州钱江新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王嘉婧女士简历

  王嘉婧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管理高级专业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家。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杭州热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达股份、众源新材、鸿日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世嘉科技、柏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76.8万元(含税金额、包含内控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并不高于2024年审计费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为75万元(含税金额、包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

  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 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 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4:0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吴玲红

  电话:0571—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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