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小辉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陈小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小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小辉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对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周思伊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思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法定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469号B座22层
电话:0574-87066873
邮箱:nbjg601789@163.com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周思伊女士简历:
周思伊:女,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5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
● 公司子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
● 涉案金额:本次涉及(2025)浙02民初287号案件相关的工程款158,206,012.85元及相关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 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都置业”、“被告一”)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原告”)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御都置业支付所欠工程款及工程款逾期利息,请求判令确认建工集团有权对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并请求判令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建”、“被告二”)对上述工程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受理本案。(详见公司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近日下发(2025)浙02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58,206,012.85元工程款以及以该158,206,012.85元工程欠付款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至欠付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2、被告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3、原告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涉案宁波恒大山水城ZH09-03-02-02#地块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判决的工程款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 备查文件
1、(2025)浙02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4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建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孝棠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思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至6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合同380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68.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4%,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累计新签合同715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104.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7%。
2025年4-6月签订的较大合同如下:
注1:该项目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联合体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中工程费用下浮5%计算合同总额计入新签合同金额统计。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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