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R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加计抵减损益同比减少;因联营企业经营亏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四、风险提示
1、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6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4.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25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02,173,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7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45,195,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250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56,977,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1%。
2. 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2,173,083股。其中:同意票494,219,0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1%;反对票6,354,7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4%;弃权票1,59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5%。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977,397股。其中:同意票49,023,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6.0401%;反对票6,354,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1.1530%;弃权票1,59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80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律师和廖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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