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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情形。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0万元到3,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60万元到3,22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0万元到3,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60万元到3,22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3,20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8.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58.2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4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业绩预计盈利的主要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开拓市场、降本增效等措施,从而导致毛利率提高,费用下降,利润得到大幅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山生化资金需要,近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丰山生化在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丰山生化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障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为丰山生化2025年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也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丰山生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3、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4、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丰山生化生产经营计划,保障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31,80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5,974.48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6.4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6.50%。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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