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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ST绿康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14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5人,代表股份74,975,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49,123,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0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25,852,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4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赖潭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48,84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307%。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1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4,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4%;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律师、袁义萍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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