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事项填写出现差错,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情形如下:
一、“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年度报告中有与本条相同的更正,不再单独列示。
二、“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之“(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更正前:
更正后: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之“(3).坏账准备的情况”之“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应收款项融资”之“(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9、其他应收款”之“其他应收款”之“(1).按账龄披露”: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之“(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之“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商誉”之“(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之“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之“(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之“(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之“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更正前:
更正后:
十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八、其他重要事项”之“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之“(1).追溯重述法”: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对本次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4,200万元,与上年同期(-6,928.94万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 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60万元到4,14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到4,200万元,与上年同期(-6,928.94万元)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60万元到4,14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本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6,612.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28.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80.7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5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增长,带动上游互联网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需求同步增长,公司在手订单也较往年增多,随着订单的逐步交付,相应的利润也逐步释放。
(二)其他影响
1、可转债计提利息
公司可转债于2024年年末摘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25年起,公司不再计提可转债相关的财务费用。
2、前期应收账款的冲回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前期应收账款有一定程度的回笼,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冲回对于公司利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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