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万国江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30,49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5 %;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958,8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7%。本次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变价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64,700 股,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9.07%,占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2、万国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变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告知,其近日收到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 【(2025)苏0685执3776号】。因民间借贷纠纷,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2,764,7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变价执行,并扣划其账户内的所有资金(含红利,账户利息等),控制其资金账户,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价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变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变价的情况如下:
三、风险提示
1、万国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司法变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如本次司法变价执行完毕,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32,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194,1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67%。万国江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股份变价的方式、价格、时间、地点或平台的通知。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股东万国江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685执3776号】。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股东万国江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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