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至 2025年7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注:提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5年7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智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例如,对本次提案 1.00 投票,视为对其下二级子议案 1.01 、1.02 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杭州”)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杭州按持股比例向温州浙建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年利率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为确保温州浙建正常运行,公司拟对剩余借款按持股比例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鉴于温州浙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郭建亦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中街道繁青路208号龙和大厦西楼12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50%;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6.50%;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股7%。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资信情况:温州浙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关系:温州浙建属于公司的参股公司。
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毛建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00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543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25574%股份。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期借款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按8%执行。公司董事会授予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展期期限内(2028年12月31日)办理后续借款合同相关事宜,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后续项目公司若发生股权结构变更,公司将在6164.69 万元范围内不超股比提供借款。
四、 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温州浙建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温州浙建的日常生产经
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温州浙建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温州浙建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 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616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74%,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7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15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秀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于境内注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发行方式。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N年(含5+N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期限为不超过5+N年(含5+N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大会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获得注册通过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杭州”)按持股比例向温州浙建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向参股公司温州浙建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15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陶关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于境内注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永续类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发行方式。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公开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N年(含5+N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期限为不超过5+N年(含5+N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末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方案、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大会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发行获得注册通过后24个月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杭州”)按持股比例向温州浙建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7 月31 日(周四)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