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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司法处置的 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完成过户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7%,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 本次完成过户后,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7,052,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2,84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票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并已全部竞买成交。

  经杉杉控股于2025年7月15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获悉,上述被司法处置的13,00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7,052,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杉杉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92,849,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

  二、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减持股份的,如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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