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ST太和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长吴靖先生提议,并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余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余帅现场列席,其余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2、 董事兼总经理何凡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茜颖、周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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