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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5-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8,8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的公司监事陈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接到公司监事陈星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陈星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陈星女士持有本公司58,8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所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和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陈星女士。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和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

  4.减持数量:不超过14,7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03%,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起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陈星女士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星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及时间的不确定性。

  3.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陈星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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