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丁政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免去丁政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与青岛日日顺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用名:青岛海尚创智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的《科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倘若任何投资人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低于5%,若该等投资人原来享有董事提名权,则该等投资人将自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低于5%之日起丧失上述董事提名权。丁政先生为公司股东青岛海尚创智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截至2025年6月30日,青岛海尚创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拟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丁政先生公司董事职务。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后续相关工作。
二、关于变更董事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调整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其提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黄振宇先生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薛大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政先生、黄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公司董事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丁政先生、黄振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大鹏,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9年6月担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总经理、集团副总裁;2019年7月至今担任顺丰控股华北分拨中心总经理、集团中转运营处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薛大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薛大鹏先生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除前述情况外,薛大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成成,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成成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成成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松,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费用情况
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为135万元(含差旅费及税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栋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
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7月30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dm@kengic.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30日16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栋办公楼203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邮编:266111
联系电话:0532-55583518
邮箱:dm@kengic.com
联系人:谭美翼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2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5年7月4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其内容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内容亦同步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制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3、12-13、19、21、2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部分修订和制订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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