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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提升至524,476.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77%。

  2、 本次被担保对象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和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5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2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涟邵建工”)新增担保额度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了五份担保合同,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涟邵建工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度为1.085亿元港币,约人民币1亿元。

  2、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5亿元。

  3、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宏大工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1亿元。

  4、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亿元。

  5、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3.5亿元。

  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提供担保约5.5亿元,其中有3亿元担保额度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调配而来;公司本次合计为全资子公司涟邵建工提供担保4.5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工程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仅限办公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等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 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涟邵建工

  1、公司名称: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1-08-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32845535F

  4、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A座2楼208-518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等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100%持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涟邵建工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1、 经查询,被担保人涟邵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被担保的本金数额:1.085亿元港币(约1亿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宏大工程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4、最高债权额: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3.5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宏大工程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7、保证期间: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宏大工程签订的《授信协议》

  4、最高债权额:1亿元

  5、保证方式: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6、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宏大工程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涟邵建工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4、全部贷款本金:1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涟邵建工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涟邵建工在债权确定期间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债权人与涟邵建工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4、债务最高本金余额:3.5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7、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59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524,476.8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77%,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3、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5、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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