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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富永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5-0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6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

  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96.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公司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公司拟为青岛公司本次申请授信的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三年止。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94046341A

  3.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8日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北路601号

  6.法定代表人:王军杰

  7.经营范围:A1级、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储罐(核安全级别2、3级)的制造。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人(乙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被担保方青岛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青岛公司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1,683.03万元(不含此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5.07%;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56,68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18%;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5,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7.89%。无违规及逾期担保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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