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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1人,代表股份339,398,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6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253,730,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6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3人,代表股份85,667,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04人,代表股份122,645,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9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展波先生、纪翌女士、刘长文先生、王晔先生、张翠美女士、王春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展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63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883,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06%。

  2、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414,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661,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24%。

  3、选举刘长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24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494,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32%。

  4、选举王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95,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442,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40%。

  5、选举张翠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193,5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440,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90%。

  6、选举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059,6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306,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631%。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王蕾女士、张坚先生、周文举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王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14,390,2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7,637,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94%。

  2、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9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438,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06%。

  3、选举周文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309,103,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92,349,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98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50,969,26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4,057,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728%;反对2,71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3%;弃权11,661,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750,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16%;反对2,71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2%;弃权11,661,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2%。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1,593,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42%;反对1,146,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16,658,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84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831%;反对1,14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4%;弃权16,65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25%。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217,275,39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7,95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15%;反对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7%;弃权11,63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95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15%;反对2,5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7%;弃权11,63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161,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22%;反对2,70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6%;弃权16,529,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7,002,3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77%;反对8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弃权11,539,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1,995,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24%;反对87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16,52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5,12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48%;反对2,7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9%;弃权11,560,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3%。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146,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76%;反对2,70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4%;弃权16,542,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1%。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4,78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54%;反对3,0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8%;弃权11,575,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7%。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5,116,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19%;反对2,7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2%;弃权11,542,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9%。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0,09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6%;反对2,73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2%;弃权16,55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2%。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19,921,5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14%;反对2,73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弃权16,737,3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5%。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50,969,26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74,76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84%;反对2,0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6%;弃权11,571,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10%。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75,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384%;反对1,58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3%;弃权16,547,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512,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153%;反对1,5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3%;弃权16,54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314,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22%;反对1,6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7%;弃权11,582,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45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18%;反对1,6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2%;弃权11,582,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423,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71%;反对1,60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9%;弃权11,483,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559,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06%;反对1,60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1%;弃权11,483,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06,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06%;反对1,6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2%;弃权16,585,3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44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586%;反对1,6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4%;弃权16,58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0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24%;反对1,8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1%;弃权16,58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41,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46%;反对1,8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9%;弃权16,58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225,2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711%;反对1,69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6%;弃权11,58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361,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93%;反对1,69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1%;弃权11,58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限售期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1,173,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82%;反对2,7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7%;弃权11,585,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8,309,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17%;反对2,7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0%;弃权11,585,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41,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63%;反对1,6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1%;弃权16,581,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78,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61%;反对1,6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0%;弃权16,581,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370,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346%;反对1,53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7%;弃权16,599,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506,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108%;反对1,5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8%;弃权16,599,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799,6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58%;反对1,2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9%;弃权11,481,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936,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76%;反对1,2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弃权11,481,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11,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254%;反对1,6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弃权16,599,9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48,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813%;反对1,69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7%;弃权16,599,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48,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11%;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16,544,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85,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118%;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5%;弃权16,544,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151,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204%;反对1,82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6%;弃权11,528,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287,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91%;反对1,8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9%;弃权11,528,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60,7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05%;反对1,8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弃权16,53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97,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99%;反对1,8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7%;弃权16,53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328,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21%;反对1,6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4%;弃权11,545,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465,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35%;反对1,6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8%;弃权11,545,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155,6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870%;反对1,8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5%;弃权16,543,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292,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57%;反对1,8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弃权16,543,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150,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97%;反对1,8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弃权11,545,8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287,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84%;反对1,8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6%;弃权11,54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26,751,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38%;反对1,19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9%;弃权11,452,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998,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85%;反对1,1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9%;弃权11,452,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761,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96%;反对1,1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6%;弃权11,557,4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897,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65%;反对1,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0%;弃权11,557,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32,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01%;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16,560,5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4,369,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87%;反对1,7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5%;弃权16,560,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德法先生、刘丽萍女士、纪翌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93,889,698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2,239,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08%;反对1,4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6%;弃权11,838,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375,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808%;反对1,4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9%;弃权11,838,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沐晴、梁晶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新时达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如下:

  董事长展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展波先生于2002年加入海尔集团;2006年任海尔集团欧洲区财务总监;2010年任海尔集团全球销售平台财务总监;2013年任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CFO;2019年任海尔集团CFO;2020年任海尔集团副总裁兼COO;2021年11月至今任海尔集团董事局董事、副总裁,分管产业互联网等集团战略主赛道内业务板块。展波先生兼任青岛市劳动模范协会副会长、第九届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青岛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先后荣获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展波先生具备卓越的全球视野和战略格局,在数字经济领域(尤以产业互联网为核心)拥有深厚的行业积淀和前瞻性洞察。同时在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财务与资本运作方面具备系统性的丰富经验和商业化落地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波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执行董事、董事、副总裁、总经理等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展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展波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副董事长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7月11日起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为上海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翌女士系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纪德法先生与其配偶刘丽萍女士之女,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签署协议方式构成一致行动人。除前述关系外,纪翌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翌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6,904,704股,占目前总股本4.06%。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纪翌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刘长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刘长文先生于2001年8月加入海尔集团,曾任海尔集团流程系统创新部供应链管理系统总监、海尔电器集团CIO;2015年开始任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开始任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长文先生兼任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青岛政协委员、中国青年创业孵化器协作会副主席、山东省创客协会副理事长、青岛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会会长、青岛财富管理基金业协会副理事长、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副会长、青岛广播电视台“蓝睛智库”首批受聘专家等职。

  刘长文先生在供应链管理、数字化体系、企业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在智能制造、机器人、集成电路、物联网、工业软件、AI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成功孵化多家上市公司和独角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长文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董事、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长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刘长文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王晔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王晔先生于1995年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8年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0年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高级经理;2012年至2023年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发平台总经理;2012年至2022年任数字化家电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9年至今任国家高端智能家电创新中心总经理;2022年至今任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系统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23年至今任海尔集团CTO。王晔先生兼任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山东省机器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王晔先生长期从事智慧家庭、关键核心技术等技术创新和研发管理工作。率领团队探索出主动感知、主动服务用户的“一站式定制化”全场景智慧解决方案,实现全球引领;带队研发家电国产关键器件及构建生态,从场景定义、关键技术突破、标准制定、测试能力建设、核心算法研发、工具链生态等全产业链构建,实现国产家电关键器件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并结合泛终端操作系统、信息安全等,共同构建支撑智能家电产业全球引领的数字技术底座。

  王晔先生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青岛市科技进步特等奖1次,并先后荣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标准化十佳人物”、山东省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累计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10余项,拥有授权专利86项,参与起草并发布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行业标准6项。

  王晔先生从事科研工作30年,拥有对前沿科技的全球视野与战略眼光,并具备将前沿科技与核心业务融合的丰富经验,对从科技到产品创新全体系流程及研发管理有深刻理解,以及具备成熟的研发系统架构落地能力和深入实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晔先生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王晔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张翠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硕士。曾任海尔集团海外法务部总监;2012年至今任海尔集团商业总法律顾问、海尔集团法律合规执行委员会主任、知识产权合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翠美女士曾获ALB年度女性律师大奖等荣誉称号。

  张翠美女士拥有全球视角,对于公司治理、体系搭建、风险预判、交易设计、价值创造等方面拥有专业洞察与战略贡献。在合规治理、知识产权合规、投融资并购等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工作经验与深刻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翠美女士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部分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翠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张翠美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职工代表董事王春祥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1993年担任航天部815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1995年担任赛特安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起至今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技术委员会主任、首席科学家;2020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春祥先生曾在2006年荣获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奖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08年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12年荣获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作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与6个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主持取得17项专利成果。

  王春祥先生对控制系统及驱动技术拥有丰富的研究和开发经验。在工作期间,主导并完成了电梯专用控制系统的群控系统开发、低压变频器的开发、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开发、建筑起重机作业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机器人第四代控制柜的开发等公司重点研发项目。

  王春祥先生从事研发工作30余年,对控制技术有深刻的理解。曾经在技术迭代的浪潮下,依据前瞻性的判断,带领团队引领了整个电梯控制行业的技术变革,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电梯控制行业标准的制定,通过技术创新为公司在电梯控制领域获得了全球领先的产业地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春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春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4,027,95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12%。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王春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蕾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王蕾女士自1995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约30年,其中2000年至2002年在普华永道英国伦敦办公室工作,2007年成为审计部合伙人,多年来负责了多家A股、H股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资本市场交易相关服务。此外,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王蕾女士作为普华永道北方区风险管理合伙人负责事务所内部及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王蕾女士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为众多大型央企、国企、民营企业提供审计服务,以其丰富的经验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审计、公募REITs发行和重组改制暨境内外上市等工作,并为企业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包括会计核算、内控建议、风险管理、流程优化、财务管控以及企业融资相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等。

  王蕾女士具有长达30年的丰富的审计和财务咨询工作经验,拥有国际视野与跨境资本运作经验,对风控体系与公司治理具有深刻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王蕾女士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王蕾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王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张坚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学士,中欧商学院EMBA。曾任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工程师、洛克希德·马丁子公司加州图形设备公司(中国)技术部经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政府事业部总经理、龙图软件公司总经理、思科(中国)系统公司副总裁。

  张坚先生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人民大学商学院、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授课老师,中国石油化工管理学院客座教授,惠普商学院、施耐德学院、微软加速器、高瓴资本、领教商学堂、量子教育、博商学院、营创书院、格局商学特聘讲师。主要讲授课程包括:绩效指导与管理、大客户经营艺术、解决方案式销售方法、销售团队高效管理、渠道营销策略与实践、区域客户营销策略与管理、企业战略落地等。著有畅销书《大客户销售心法》、《关键客户管理》。荣获2021、2022、2023、2025年湛庐年度大会年度思想引领者大奖,2024年湛庐年度最佳作者奖,2021年量子大学“口碑专栏作家”大奖,2022年量子教育“影响力大咖”奖,“销售与管理”杂志专家团成员。

  张坚先生沉淀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拥有全球化业务治理经验、战略销售体系的构建能力以及组织进化的赋能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张坚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张坚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周文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上海大学复杂系统智能测控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人工智能及医工交叉研究中心副主任,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装置教研室主任。

  周文举先生曾在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工作,在著名的阿瑞纳机器人实验室担任研究员,在世界500强企业英国Vitec Videocom集团公司担任机器人工程师。学术兼职包括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嵌入式仪表与系统技术分会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具身智能专委会委员、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EEE TEMS-SMD(国际智能医疗数字化委员会)委员等。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省部级重点和企业科技攻关等项目共30余项。在Nature Communications(自然子刊)、IEEE Transactions on Cybernetics、IEEE Transactions on Multimedia、IEEE Transactions on Circuits and Systems for Video Technology、Medical Image Analysis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

  周文举先生曾获第六届中国人工智能“吴文俊”科技进步奖(排名第一),2023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科研成果入选“2023中国智能制造十大科技进展”。带领团队获得2023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第五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等称号。

  周文举先生拥有全球工业界与学术界的双重背景,对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多模态感知等前沿科学领域拥有深入研究,对智能系统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转化路径具有深刻洞见。对技术标准化与产业生态构建拥有战略级规划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文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周文举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周文举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刘长文先生:详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学专业。李安先生于2007年加入海尔,历任海尔青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位;自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海尔青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青岛巨商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25年4月任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安先生在业财融合、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数字化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曾获得CGMA2016年度最受投资者青睐CFO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李安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副总经理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08年8月至2023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蔡亮先生曾兼任上海市机器人行业协会副会长,现兼任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与装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8,115,479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22%。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蔡亮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副总经理陈华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年-2003年就职于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经营科科长、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2015年9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2022年4月就职于瑞电士(上海)传感器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9月-2025年7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控制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华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华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720,00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1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陈华峰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副总经理田永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吉林大学工程硕士,荷兰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1991年-2002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5月起至今历任晓奥(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永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永鑫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522,260股,占目前总股本0.0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田永鑫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东南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在读。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以及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拥有实业与资本市场的复合背景,并兼任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6月至2014年8月,历任比亚迪电动汽车研究所研发工程师、ABB机器人部销售经理、德国TT中国区光伏行业市场销售总监、ABB机器人部BD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7月,历任方正证券、中投证券、东方证券、华西证券分析师及首席分析师。其中,2015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小盘团队评比第一名;2016年获得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评比机械行业第一名;2017年获得水晶球“30金股”第一名;2019年获得东方财富百强分析师;2020年中国证券业分析师金牛奖评选获最佳行业分析师团队称号。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任翔宇医疗投融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22年6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公司查询,刘菁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万正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出生,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证代中级资格证书。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在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任投资专员;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10月至今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正行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正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万正行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纪德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梁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福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钟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婀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俞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方启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尹红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周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除纪德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956,197股外,上述其他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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