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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816         证券简称: 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013、2025-021、2025-041)。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发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12日已满45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605,288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59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高林先生忠实诚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名高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东先生忠实诚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60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刘春新女士及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邦灯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春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刘春新女士在公司担任内部顾问;陈邦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陈邦灯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刘春新女士及陈邦灯先生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且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刘春新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陈邦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均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春新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陈邦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高林先生及李东先生忠实诚信,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1、财务负责人:高林先生简历

  高林先生,198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拉美大区、墨西哥公司财务经理,空调、楼宇、冰箱、洗衣机事业部外销财务部长,空调事业部武汉工厂财务部长,国际事业部FP&A HEAD,美的金融财总;现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高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林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2、董事会秘书:李东先生简历

  李东先生,1983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财务总监、内贸业务财务总监、电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家木艺新零售经营部总经理兼电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东先生持有公司144,5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李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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